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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计划5年投65.49亿实施建筑物抗震加固改造

来源:中国建筑加固改造与病害处理网 浏览:1440次 发布日期: 2010-04-14 16:38

       乌鲁木齐记者王燕如报道,2009年至2013年,新疆需完成1721万平方米的建筑加固改造任务,初步测算,需要投资65.49亿元。

        2009年 2月,自治区召开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在会上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乌鲁木齐市、巴州、博州等13个地州市签订了自治区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和城市的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杨刚主持了会议。

        完成1721万平米建筑加固改造

        自治区党委常委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在会上说,从去年6月份开始到目前,新疆已完成建筑物抗震排查面积3385万平方米,已完成鉴定抗震面积1525万平方米,还有907万平方米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没有做抗震鉴定,占总抗震鉴定面积的37%。

         努尔兰·阿不都满金说,今年是自治区实施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提高城乡抗震防灾综合能力的关键一年,当前,加快完成抗震鉴定任务是确保新疆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作实施的重要前提条件。今年3月底以前,各地区要全部完成本地区建筑物抗震鉴定任务。

         在完成抗震建筑鉴定任务的基础上,新疆将全面实施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加固改造五年计划。2009年至2013年,新疆需完成1721万平方米建筑加固改造任务。其中,2009年至2011年需要完成教育和卫生系统1265万平方米抗震加固改造任务。2012年至2013年,需完成455.82万平方米城镇生命线工程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建筑的抗震加固改造任务。

         努尔兰·阿不都满金表示,1721万平方米的建筑需要加固,据初步测算,需要投资65.49亿元。其中,2009年至2011年需投资45.49亿元,2012年至2013年投资20亿元。

        补助资金不得截留、挪用

        “各地要积极筹措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补助资金。”努尔兰·阿不都满金说,目前自治区已经安排25亿元地方债券资金,用于新疆学校和医院的抗震加固改造。

           努尔·白克力对我区抗震防灾工作提出了要求。他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确保新建建筑符合抗震设防要求,质量合格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