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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老有所为”先进典型推荐和宣传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建筑加固改造与病害处理网 浏览:1984次 发布日期: 2014-04-08 09:47

中国老教授协会文件
                                           中老教协办字【2014】第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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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老有所为”先进典型推荐和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省(区)、市老教协

各有关学校老教协、

各专业委员会及各分支机构

国杰老教授科技咨询开发研究院:

2014314,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出了开展全国“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宣传活动的通知(全国老龄办发[2014]17号),中国老教授协会经过认真研究,决定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的推荐和宣传活动。现转发文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老教授协会是通知中所列的14家全国性老年社会组织之一,经过近30年的发展,团体会员和分支机构已经遍及全国各地,会员人数已达八万多人。多年来,我会各组织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致力科教兴国,弘扬社会文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涌现出大批开拓进取、为人师表、老有所为的先进典型。各单位应该抓住此次机会,积极开展“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评选和宣传的活动,藉此弘扬先进,树立榜样,展示广大老教授的正气清风和时代风采,扩大协会的社会影响力。

二、坚持高标准,严格按照《通知》提出的标准和条件推荐。在遴选推荐人时,应注意把握两点:一是推荐对象应是《通知》中提出的“基层普通老年群众典型”;二是推荐人物要突出我会的行业特点——重点推荐在教书育人、传承文明、关心下一代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事迹生动感人的典型代表。考虑到中国老教协下属单位较多,而协会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只能向全国老龄办推荐两名候选人。为此,每单位只限1-2个名额(个人或群体),会员人数在500人以下者限1人(或群体)。

此外,各地亦可争取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计划单列市老龄办)推荐人选。

三、各单位应在广泛传达动员的同时,组成有代表性、有权威的专家组进行汇集和评审工作,填写推荐表,连同不少于2000字的事迹介绍材料,于531之前用电子邮件报送中国老教授协会秘书处。协会亦将及时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两位典型向全国老龄办推荐。同时协会自行组织,从中再评选30名“开拓进取、为人师表先进个人(集体)”予以表彰。鉴于协会以往历次评选先进的经验总结,为鼓励不懈进取、与时俱进和不断有所创新,已受过协会表彰者,除近三年有重大新成绩外,一般不参加评选,推荐对象应在近三年来,在弘扬文明,为人师表,关心关心培养下一代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具有较大社会影响者。

协会及各单位应根据文件精神广泛开展宣传、座谈及表彰活动,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协会电子邮箱:cspab907@126.com

电话:010-62770796 传真:010-62780667

联系人:张宏健

中国老教授协会

2014324
附:《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全国“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宣传活动的通知》(全国老龄办发[201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