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危险性评定与处理建议研究
高小旺,刘佳,张宜磊,李清洋,申克常
(北京三茂建筑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北京,100088)
[摘要] 本文分析了房屋结构安全性评定与房屋危险性评定标准之间的差异,总结了我国74规范、89规范和2001规范以及2010规范结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可靠度指标的情况,给出了对于2002年之前建造的房屋评定房屋的危险性应采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并应根据房屋的危险程度给出“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立即拆除”等处理方式。
[关键词] 房屋结构安全性;房屋危险性;房屋危险程度
[中图分类号] TU5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49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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